1.问题描述
在C++语言中,当尝试访问一个未定义的类成员时,就会出现“类成员必须是完整类型”的错误。这种错误通常发生在使用类的成员函数或变量声明的时候,而该类的定义却还未被完全编译。
2.错误原因
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头文件的遗漏引起的,因为C++编译器只有需要在使用类前能看到类的完整定义,才能成功编译类声明。所以如果头文件中只包含了类的声明而没有对应的定义,那么在使用该类的时候就会出现“类成员必须是完整类型”的错误。
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是,在类的成员函数定义中使用了该类的私有变量,而该私有变量的定义在类的后面,则编译器无法解析该私有变量的类型,从而导致错误。
3.解决方法
3.1 头文件包含
在应用C++类时,该类所在的头文件应该被正确地包含。这样,编译器就能正确地解析类的成员函数和变量定义。应该将类的声明和定义同时放在同一个头文件中,以避免忘记包含该文件。
例如,在需要使用一个名为“Person”的类的时候,应该在头文件或源代码文件中使用以下代码:
#include "Person.h"
其中,“Person.h”是包含Person类声明的头文件。
在实现类的成员函数时,在函数前面加上类的定义,可以避免跟这个问题产生关联。
例如,在定义一个名为“Person”的类函数的时候,应该使用以下代码:
void Person::setName(const string &newName)
{
name = newName;
}
在这个例子中,类名“Person”前面的作用域解析运算符“::”表明这是类“Person”的成员函数。
3.2 私有变量定义
如果“类成员必须是完整类型”的错误是由于私有变量定义在类的后面引起的,则可以通过在类前面添加类的前置声明来解决这个问题。这样,编译器就能够识别私有变量的类型。
例如:
class Person; // 类的前置声明
class Student
{
public:
// 使用Person类作为参数的构造函数
Student(Person &person);
private:
Person *pPerson; // 类型为Person类指针的私有变量
};
在这个例子中,Student类使用了一个名为Person的类作为构造函数传入的参数,而类Person的定义在类Student的后面。因此,在定义Student类时,需要添加一个Person类的前置声明。
4.结论
在C++语言中,使用类声明和定义时一定要注意头文件和私有变量的定义问题。这样可以避免出现“类成员必须是完整类型”的错误。此外,在使用类成员函数时,应该在函数前面添加类定义,以避免出现该错误。